【强治理 护民安 促发展】花垣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多措并举提升摩托车、电动自行车头盔佩戴率
2026-11-06 16:51:38          来源:湖南法治报 | 编辑:李颖 | 作者:罗平平 | 点击量:5296         

湖南法治报讯(通讯员 罗平平)今年以来,花垣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坚持教育为主、劝导为先、源头治理、社会共治,围绕摩托车、电动自行车头盔佩戴这一群众身边的安全小事持续用力,推动群众从“要我戴”向“我要戴”转变。截至目前,城区主要路口头盔佩戴率由年初的84.04%提升至88.84%,乡镇路段由年初的68%提升至86.29%。

抓源头,让群众 “有盔可戴”

联合市场监管部门,在电动自行车销售点推行“带牌销售+赠送头盔”,要求销售商在售车时同步讲解头盔选购和佩戴方法;组织开展免费赠送安全头盔主题宣传教育活动,向重点人群发放安全头盔。

抓路面,让群众 “愿意戴”

坚持教育为主、依法查处,对首次未佩戴的,现场开展劝导教育,佩戴后放行;对多次劝导仍不改正的,依法进行查处。在城区4个主要路口、农村12处集镇路段设置固定劝导点,在早晚高峰、赶集日、上下学时段重点值守,做到见违必劝、逢人必讲。同时运用电子警察抓拍等方式,形成点上劝导、线上巡查的闭环。

抓宣传,让群众 “记得戴”

农村利用赶集日摆摊设点、现场演示,红白喜事提前打招呼、上门提醒。学校突出“小手拉大手”,联合教育部门上好交通安全课,护学岗同步检查家长头盔佩戴情况,引导孩子回家提醒家长。企业突出“专场讲”,组织快递员、客运企业驾驶人开展主题宣传,压实企业源头管理责任。

抓共治,让群众 “一起戴”

依托乡镇派出所和农村交通安全劝导员队伍,在赶集日、红白喜事等时段组织面对面劝导,宣传佩戴头盔的重要性;对多次劝导仍不改正的,依法查处。将头盔佩戴情况纳入乡镇派出所交通安全工作考核,每月通报进展。

目前,全县共开展头盔佩戴主题宣传22场,覆盖群众6000余人次,免费发放安全头盔500个,群众主动佩戴意识明显增强,路面通行秩序持续改善。下一步,大队将持续推进头盔佩戴劝导常态化,健全源头管理、路面劝导、宣传引导、社会共治相衔接的长效机制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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